遵医附院医务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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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1、2003年贵州省编委批准的遵医附院下属正处级机构
2、前身是集临床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为一体的医教科
3、负责临床医疗业务管理,与临床教学、科研相对分离
(二)主要负责人
副处长:赵泽驹
(三)医务处工作职责:
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等工作管理。
1. 对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院领导的工作布置,医务处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定期总结汇报,并组织相关业务学习,掌握各科业务学习和业务建设情况;
2. 负责院内外会诊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协调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及诊疗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手术科室及手术室、急诊科、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间的协调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 深入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除参加院长组织的查房外,定期参加科室晨早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处理。
4. 负责医疗行政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 制定和完善质量控制的标准、程序和评估制度 , 实施检查。动态管理临床、医技科室主要业务指标。
5. 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要求临床科室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指导进修工作,做好考核及书面鉴定。
6. 负责组织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支援基层医疗建设工作。
7. 熟悉和掌握国家与地方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负责医患争议、医疗事故以及重大医疗缺陷的组织协调处理工作 ,及时有效地调查、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
8. 运用、推行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应用于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医疗水平。
9. 负责临床合理用血相关工作,落实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0. 负责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反馈及整改。
11. 负责临床药物试验机构管理,按计划完成药物临床试验。
12. 指导完成预防保健、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全院职工职业暴露防护及处理等工作。
13. 组织实施医技人员的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处做好医务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四)医务处各职能部门及工作职责
1、医务处办公室(行政楼中2-5,负责人:王先梅 联系电话:0851-28609221 )
1) 在医务处处长/副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医务处的内务管理工作。
2) 负责各级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及保管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
3) 根据文件要求部署相应科室及部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并督促检查完成情况。
4) 收集并上报各部门所需的各项医疗数据。
5) 完成医务处年度目标考核资料准备及每月人员考勤。
6)负责安排处务会并做好记录,做好决议的整理、印发和通知,并督促各部门完成工作。
7)整理医务处工作档案,方便查阅。
8)完成上级部门检查及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
9)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医务处工作。
10)协助处长/副处长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11)负责完成执业医师的执业注册、变更等工作。
12)进修管理工作。
2、医疗质控科(行政楼中2-6;中2-8,负责人:朱刚 联系电话:0851-28608511/28608225)
1) 负责全院医疗质量体系的制定、监管与考核,建立医疗质量监管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定期通报体系运行状况。
2) 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为重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医疗质量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促进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4) 执行医院医疗质量奖罚惩制度。
5) 负责对开展临床路径、规范化诊疗、单病种质量控制、日间手术等工作的督导与考核。
6) 负责对兼职质控员进行监管及培训。
7) 负责执行与医疗质量有关的资质、权限等的动态管理、考核及授权。
8) 负责对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进行规范管理。
9) 负责病案管理科相关医疗质量指标的信息数据上报、审核,规范并进行相关医疗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10) 负责组织全院性医疗质量教育的培训、学习,提高全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11) 协助信息科完善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医疗质控模式及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12) 负责办公室设在医疗质控科的各医疗专业管理委员会会务管理。
3、医务科(行政楼中2-1;2-2;2-3,负责人:刘祥 联系电话:0851-28608375)
1) 负责各种医疗救治协调。
2) 开通及保障各类急诊绿色通道的运行。
3) 负责全院大会诊和院际会诊管理,负责院外请会诊协调及安排工作。
4) 负责与医疗业务有关的卫生行政指令性任务、社会活动管理。
5)负责负责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应急处理。
6) 负责临床MDT多学科联合诊疗的管理工作。
7) 负责临床用血管理。
8) 负责完成省、市级质控中心管理及申报工作。
9) 承担遵义市劳动局委派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0) 负责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的各医疗专业管理委员会会务管理。
11) 负责万民医师下基层专项工作。
12)负责器官捐献及器官移植专项工作。
13)负责临床各类资质申报工作管理。
14)负责各类基地的申报及项目管理工作。
15)负责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
16)负责高压氧上岗培训管理工作。
17)参与五大中心(卒中中心、急诊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胸痛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8)负责出生缺陷救助(遗传代谢病救助、先天结构畸形救助、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管理工作。
19)负责超药品说明书备案工作。
20)负责临床耗材试剂临时采购的审核工作。
21)负责临床科室新药申请备案工作。
22)负责临床科室重点病人联系的备案工作。
23)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查备案工作。
4、医疗法规科(行政楼中1-10;1-11,负责人:曾凡涛 联系电话:0851-28609058)
1) 管理全院依法执业(临床医师)。
2) 组织全院医疗法规教育。
3) 处理全院医疗争议。
4) 执行医疗安全奖罚制度。
5) 负责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的各医疗专业管理委员会会务管理。
5、病案管理科(图书馆大楼1楼,负责人:刘仕方 联系电话:0851-28609061)
1) 负责住院病案收集、装订、上架、保管。
2) 负责住院病案终末质量控制。
3) 负责全院出院病案首页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编码。
4) 负责出院病人健康宣教随访工作 。
5) 提供病案社会服务。
6) 负责住院病案相关医疗数据统计分析。
7) 负责病历书写、DRGs/DIP病种相关知识培训。
8) 执行国家部委下发的对病案质量要求相关文件的,持续提升病案质量。
9) 协助信息处电子病历升级建设工作。
10) 负责办公室设在病案管理科的病案管理委员会会务管理。
11)完成国家病案质控中心、贵州省病案质控中心、遵义市病案质控中心相关业务工作。
12)参与本地支付方式改革病种制定和审核工作。
6、预防保健科(行政楼6-12;6-13,负责人:廖荣容 联系电话:0851-28608681 )
1)传染病、肿瘤病例、急性发作心脑血管病例、死亡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控和上报,肺结核专病报告。
2)负责全院职工、规培医务人员、研究生和实习学生职业暴露的处置。
3)全院医护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教育。
4)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5)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
7、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图书馆楼六楼,负责人:肖烨 联系电话:0851-28608210)
1)负责贯彻执行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药物临床试验规章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试验过程科学规范,受试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负责各类临床试验项目接洽、立项审核、合同审核及签署、启动、结题、财务结算等运行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3)负责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及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合规性管理,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以及申办企业的各类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全院研究人员进行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
5)伦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各类临床试验项目伦理审查会,负责审查监督临床试验是否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要求,并为受试者提供公众保证。8、医疗联络部(行政楼前2-16,负责人:李波 联系电话:0851-28608192 )
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工作。
2)通过开展医联体建设,广泛收集院内外各类医疗信息,全面掌握相关区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尤其是各级医疗市场的最新动态及需求信息等,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做好与各医联体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络工作,构建高效、畅通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4)负责制定医联体建设以及对外联络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定期向医院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医院品牌建设及技术推广、文化传播有关工作。
9、远程医疗中心(图书馆楼二楼,负责人:陈昌驹 联系电话:0851-28609636)
1)负责组织和协调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向邀请医院推荐远程医疗会诊专家。
2)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应对处理在远程会诊期间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3)按相关管理要求,做好远程会诊图文、影音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定期与会诊单位进行相关会诊费用结算,产生费用交由医院财务处统一收取。
5)与信息处分工合作,做好网络安全、设备维护、灾难备份等管理。
6)按医院总体发展要求,试点在5G模式下的远程会诊、教学、科研等。
7)充分利用、发挥网络平台资源和优势,积极开拓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加强对医院的宣传和推广,促进与医联体单位在医、教、研等方面的联系、合作。
10、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组织办公室(OPO)(行政楼中2-11;2-12,负责人,刘祥,联系电话)
1)OPO服务范围内捐献医院联络、巡查、工作机制建设与维护;对服务范围内的潜在捐献者进行相关医学评估。
2)维护捐献器官功能;获取、保存、运送捐献器官。
3)管理及维护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使用器官分配系统启动捐献器官的自动分配。
4)对捐献者遗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并参与缅怀和慰问工作。
5)协调本院各部门、科室关于器官捐献、获取与分配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