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医附院医务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 行政楼中2-13,负责人:赵泽驹 联系电话:0851-28608050。
二、医务处工作职责: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等管理工作。
1. 落实院领导和相关行政部门安排、分配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培训。
3. 利用信息化逐渐改善医疗质控体系,加重医疗行为、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
4. 协调院内、外会诊,重大抢救、疑难病例、多学科讨论MDT,医疗保障,应急医疗调度和对口支援。
5. 病案管理、医疗质控数据统计、分析、上报。
6. 参加院长组织的查房,科室早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7. 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技术准入和各种授权管理。
8. 医疗投诉、纠纷和事故的协调处理。
9. 医院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和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等级评审相关医疗服务指标标准的监督管理和落实。
10. 接收进修人员,规范管理,做好考核及书面鉴定。
11. 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和审核及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
12. 负责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按计划完成药物临床试验。
13. 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管理,医院职工职业暴露处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等。
14. 组织实施医技人员的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处做好医务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15. 远程中心工作管理
16. OP0工作管理。
17. 对外联络管理
三、医务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医务处办公室行政楼中2-5,负责人:王先梅 联系电话:0851-28609221。
1. 在医务处处长/副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医务处的内务管理工作。
2. 负责各级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及保管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
3. 根据文件要求部署相应科室及部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并督促检查完成情况。
4. 收集并上报各部门所需的各项医疗数据。
5. 完成医务处年度目标考核资料准备及每月人员考勤。
6. 负责安排处务会并做好记录,做好决议的整理、印发和通知,并督促各部门完成工作。
7. 整理医务处工作档案,方便查阅。
8. 完成上级部门检查及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
9. 协助处长/副处长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10. 负责完成执业医师的执业注册、变更及证书管理等工作。
11. 进修招录及管理工作。
12. 医务处印章管理。
13. 部门预算管理。
14. 接收、分发、追踪和协助处理涉及医务处的各种投诉。
15. 审核重点病人联系单、医生外出进修申请;审核并统计医师、技师、药师外出开会相关流程;审核义诊备案申请并按照要求向遵义市卫健委备案。
16. 协助临床完成母婴保健证校验及个人证件的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诊疗科目的校验工作。
17. 开展遵医附院大讲堂培训。
(二)医疗质控科行政楼中2-6;中2-8,负责人:朱刚 联系电话:0851-28608511/28608225
1.负责全院医疗质量体系的制定、监管与考核,建立医疗质量监管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2.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为重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医院整体规范化诊疗。
3.负责医疗质量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促进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每月向全院下发《医疗质量信息通讯》,定期通报医疗质量指标数据运行状况。
4.执行医院医疗质量奖惩制度。
5.负责每月及年度医疗质量指标考核。
6.负责组织全院性医疗质量教育培训、学习,提高全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7.协助信息处完善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医疗质控模式及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8.负责办公室设在医疗质控科的各医疗专业管理委员会会务管理。
9.负责病案管理科相关医疗质量指标的信息数据上报、审核,规范并进行相关医疗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10.接受医院领导及医务处处长临时指派的其他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11.临床路径、单病种专项管理
12.围手术期管理:含非计划再次手术、手术并发症的病历审核、日常指标检测与分析、手术开台管理等
13.日间手术专项管理
14.病历内涵质量管理:运行病历质控、终末病历质控发现问题复核、兼职质控员进行监管及培训等,高危病历含死亡、纠纷等重点病历点评等
15.各类医师、医技人员资质、权限等的动态考核及授权管理
16.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协调合理用药相关培训,反馈
17.医疗技术管理:新技术新项目专项工作管理、限制类技术专项工作管理
18.临床重点专科专项工作全流程管理
19.罕见病专项管理
20.主诊医师负责制专项管理
21.门诊化疗专项管理
22.VTE专项管理
23.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服务行动计划专项
24.国考、省考相关指标监控、分析等专项
25.高值耗材专项点评
26.临床医疗系统HIS、LIS、RCS、PACS、手麻等相关数据与信息处等科室沟通
27.推进病历无纸化、电子病历5级建设
28.等级医院复审含院外评审复审专项相关工作
29.组织全院“向典型病例学习”系列讨论会
30.殡葬管理专项
31.3d打印联合实验室的建设
32.互联网医院专项工作管理
33.肿瘤标准化治疗专项管理
34.POCT相关管理、培训
(三)医务科(行政楼中2-1;2-2;2-3,负责人:刘祥 联系电话:0851-28608375
1.负责院内、外各种医疗救治协调。
2.负责绿色通道的管理(含特殊人群的急诊绿色通道保障、协议单位的急诊绿色通道开通)。
3.负责院内、外会诊管理,全院大会诊管理。
4.协助行总处理各项医疗资源协调事宜。
5.负责院外转诊审批工作。
6.负责与医疗业务有关的卫生行政指令性任务。
7.负责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各种医疗救治专家组赶赴现场支援。
8.负责临床超1600ml用血申请。
9.负责完成省、市级质控中心管理及申报工作。
10.负责万名医师下基层专项工作。
11.负责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专项工作。
12.参与五大中心(卒中中心、急诊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胸痛中心)、产前诊断中心、介入手术中心平台、美容缝合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出生缺陷救助(遗传代谢病救助、先天结构畸形救助、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管理工作。
14.负责超药品说明书备案工作。
15.负责临床科室重点病人联系的备案工作。
16.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查管理工作。
17.科间会诊耗材使用审核。
18.门诊MDT成立申请审核。
19.儿童肿瘤中心数据上报。
20.科间会诊耗材审核
21.承担遵义市劳动局委派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四)医疗法规科行政楼中1-10;1-11,负责人:曾凡涛 联系电话:0851-28609058
1 .管理全院临床医师依法执业。
2.组织全院医疗法规教育。
3 .处理全院医疗争议。
4 .执行医疗安全奖罚制度。
5. 负责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的各医疗专业管理委员会会务管理。
6. 负责医疗意外、纠纷、事故方面引发的投诉处理。
7.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管理,包括协调孕产妇全院大会诊,保证救治及时畅通,保障母婴安全。
8.“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包括监督临床各科室上报情况、开展药品、化妆品、器械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相关培训及迎检工作。
9.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管理,包括建立未成人强制报告卡、汇总收集信息上报系统。
10.患者安全、不良事件管理与奖惩。
11.封存与保管病历、监控视频、内置物、药品等。
12.医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
13.法院、医调委委托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主要为外省。
(五)病案管理科图书馆大楼1楼,负责人:刘仕方 联系电话:0851-28609061
1. 负责住院病案收集、装订、上架、保管。
2 .负责住院病案终末质量控制。
3 .负责全院出院病案首页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编码。
4 .负责出院病人健康宣教随访工作 。
5 .提供病案社会服务。
6 .负责住院病案相关医疗数据统计分析。
7 .负责病历书写、DRGs/DIP病种相关知识培训。
8 .执行国家部委下发的对病案质量要求相关文件的,持续提升病案质量。
9 .协助信息处电子病历升级建设工作。
10 .负责办公室设在病案管理科的病案管理委员会会务管理。
11.完成国家病案质控中心、贵州省病案质控中心、遵义市病案质控中心相关业务工作。
12.参与本地支付方式改革病种制定和审核工作。
13.负责病案服务问题引发的投诉处理。
(六)预防保健科行政楼6-12;6-13,负责人:廖荣容 联系电话:0851-28608681。
1.传染病、死亡病例、肿瘤病例、急性发作心脑血管病例、食源性病例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管理。
2.肺结核专病管理。
3.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项目。
4.配合疾控中心开展各项报告数据核查等工作。
5.负责全院职工职业暴露的处置及相关培训。
6.全院医护人员和就诊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教育。
7.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计监测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图书馆楼六楼,负责人:肖烨 联系电话:0851-28608210
1.负责贯彻执行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药物临床试验规章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试验过程科学规范,研究参与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负责各类临床试验项目接洽、立项审核、合同审核及签署、启动、结题、财务结算等运行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3.负责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管,保证试验数据真实、完整及规范。
4.积极配合国家、省、市药监局以及申办企业的各类监督检查,并负责向国家药监局上报年度临床试验实施情况。
5.负责临床试验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合规性管理。
6.负责组织全院研究人员进行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
7.伦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各类临床试验项目伦理审查会,负责审查监督临床试验是否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为研究参与者提供权益保障。
8.负责协助投诉部门处理与临床药物试验相关的投诉。
(八)医疗联络部行政楼前2-16,负责人:李波 联系电话:0851-28608192
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工作。
2.通过开展医联体建设,广泛收集院内外各类医疗信息,全面掌握相关区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尤其是各级医疗市场的最新动态及需求信息等,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做好与各医联体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络工作,构建高效、畅通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4.负责制定医联体建设以及对外联络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定期向医院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医院品牌建设及技术推广、文化传播有关工作。
6.负责与医疗联络部工作相关的投诉处理。
(九)远程医疗中心图书馆楼二楼,负责人:陈昌驹 联系电话:0851-28609636
1.负责组织和协调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向邀请医院推荐远程医疗会诊专家。提高急会诊30分钟内响应率和会诊率。
2.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应对处理在远程会诊期间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3.按相关管理要求,做好远程会诊图文、影音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定期与会诊单位进行相关会诊费用结算,产生费用交由医院财务处统一收取。
5.与信息处分工合作,做好网络安全、设备维护、灾难备份、技术研究等管理。
6.按医院总体发展要求,推动在5G模式下的远程手术、会诊、教学、科研等。
7.充分利用、发挥网络平台资源和优势,积极开拓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加强对医院的宣传和推广,促进与医联体单位在医、教、研等方面的联系、合作。
8.加强与医科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合作,积极推动远程医疗技术发展和应用,探索远程医疗相关技术研究和课题申报等。
9.负责协助与远程医疗相关的投诉处理。
(十)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组织办公室(OPO(行政楼中2-11;2-12,负责人,刘祥,联系电话
1.对服务范围内的潜在捐献者进行相关医学评估。
2.获取器官前核查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合法性文件。
3.维护捐献器官功能。捐献者死亡后,依据捐献者生前意愿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书面意愿获取相应捐献器官。
4.将潜在捐献者、捐献者及其捐献器官的临床数据和合法性文件上传至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器官分配系统)。
5.使用器官分配系统启动捐献器官的自动分配。
6.获取、保存、运送捐献器官,并按照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与获得该器官的人体器官移植等待者(以下简称等待者)所在的具备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以下简称移植医院)进行捐献器官的交接确认。
7.对捐献者遗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并参与缅怀和慰问工作。
8.保护捐献者、接受者和等待者的个人隐私,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9.组织开展其服务范围内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潜在捐献者的甄别、抢救、器官功能维护等。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
10.配合本省份各级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做好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协调见证、缅怀纪念等工作。
11.协助财务做好获取器官收费与OPO支出核算,协助管理部门定期对获取成本核算,调整获取器官收费标准。
12.配合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