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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晋升卫生系列正、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全省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2013年8月9日  阅读次数:5557

关于2013年度晋升卫生系列正、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人员参加全省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贵州省人社厅、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发[2013]5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晋升卫生系列正、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全省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考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发[2013]59号);

2.参考人员:符合申报评审2013年度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组织的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

3.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3.8.10-2013.8.20

现场确认时间:2013.8.19-2013.8.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9.23-2013.10.19

正式考试时间:2013.10.19上午9:00-11:00

4.现场确认工作安排:我院职工在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务必于2013823前将《2013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送组织人事处劳资科,由劳资科统一报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5.报名收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250号)文件,需收取每人每次120元考试费用,考试费由组织人事处劳资科代收并统一交卫生厅;

6.考试成绩效用: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得分,将作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其中,正高级资格占综合评价加权总分的30%,副高级资格占综合评价加权总分的40%,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7.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请广大职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流程准备考试相关事宜,凡由于职工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延误的,后果自负。

8.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8608711  联系人:钟晓琴  王飞  王雪英  郭娅

 

组织人事处

一三年八月九日

附件:

《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发[201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