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卫健函【2023】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我院2023年度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类别和评审方式
(一)评审类别
我院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为自主评审。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取考试、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二)评审方式
202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陆“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61.243.1.100:8888/ips/)职称评审子系统进行个人申报。
二、评审要求
(一)评审条件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55号)
2.《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条件(试行)的通知》(遵医附院院办发[2023]65号 )
(二)相关政策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评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可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享受提前(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享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优惠政策时间至2026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完成截止。
2.继续强化服务基层工作经历
建立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截止申报评聘当年9月30日前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服务基层长效机制,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药、护、技)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
3.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25 学分(其中 2020 年累计不少于 15 学分)。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高层次人才、破格申报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按其实际聘任年限计算。其中Ⅰ类学分分数不得低于23学分,Ⅰ类学分中国家级学分不低于7分。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学习、测试 ,并在申报职称评审时提交 2023 年公需科目测试合格证。
4.任职年限要求
2023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通过再教育取得规定学历的,在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原学历条件下任现职时间折半计算。
5.引进高层次人才评聘
继续执行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截止申报当年底聘用满1年的,用人单位可按评审条件推荐博士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人员达不到基层服务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先推荐参加评审,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应在聘期内安排补足服务基层年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应达到聘用满1年的学分25分,其中I类学分为5-10学分。
6.实践能力考试合格线
2023年省、市、县级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
2.报名方式
申报人员填写《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名表》(附件1 ),将报名表和实践能力考试成绩截图通过OA发送至劳资科陈逊处报名。
申报专业为《临床工作数据提取专业》(附件2)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同时填写《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3),与报名表同步提交。
(二)材料提交
1.线上申报
申报人提交报名材料次日起即可登陆“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61.243.1.100:8888/ips/),按照《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填写保存本人申报材料,登录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原始密码为“123@abc”。已有账号的申报人员可直接登录填报,学校编制人员由学校创建账号。
2023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线上个人申报提交时间统一为9月18日08:00至9月21日17:00,申报人务必在该时间段内登录评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未按期申报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的评审工作。
2. 辅助材料报送
完成线上申报后需将附件4要求的相关辅助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23年9月19日至9月22日期间提交至劳资科(行政楼前3-5),同时缴纳评审费350元/人。
(三)其它工作
根据医院职称评审工作需要,申报人员还需进行教学能力测评及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请申报人员关注临床学院教务科、继教科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并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
1.因临床学院教学能力测评采取高、中级申报人员同步进行的方式,请拟申请聘任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步关注教务科通知,按要求参加教学能力测评。(文后附2023年度教学能力测评QQ群二维码,请相关人员扫码进群)
2.申报人员报名后及时登录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是否符合年度合格及职称晋升要求,学分不足人员请务必在9月3日前完成系统内继教学分补录与上报,过期补录将不予审核。
四、联系方式
(一)职称申报
部 门:组织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人:杨 乐 王现 陈 逊
联系电话:28608387 28608711
(二)教学审核
部 门:临床学院教务科
联系人:毕小燕 李昱锋
联系电话:28608737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部 门:临床学院继续教育科
联系人:罗 祎
联系电话:28608549
附件:
4.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6.贵州省城乡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
9.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10.《关于202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卫健函〔2023〕81号
11.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55号)
12.《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条件(试行)的通知》(遵医附院院办发[2023]65号)
组织人事处劳资科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