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重点专科遴选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临床学科发展,提升医院内涵,根据我院学科建设委员会的指示精神及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规定,拟开展院级重点专科复选工作。现将有关复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根据遵医附院院发【2014】6号文件(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重点学专科(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2.申报科室需是我院组织结构图所注明的独立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不含重点实验室;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不参与此次申报;2009年多科室联合申报评为院级重点学科的科室需单独参与本次评选,否则视为放弃。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学科根据其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及规划要求,认真填写《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重点学科申报书》,提交电子版及纸质一份,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科研部学科建设科。
2、科研部对学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遴选。
各学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发掘潜力。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认真填写申报书,确保申报书的质量和按时上报。
科研部
2014.11.19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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