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院执业医师信息核查校正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人员信息核查校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准确掌握全院在岗在职医师有关情况,确保人员信息更新及时、完整、准确。经我院研究,现开展全院执业医师信息核查校正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校范围
全院所有在岗在职执业医师(包括外出进修、外出学习、下乡帮扶等外出人员)
二、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0日24:00
三、核校内容
(一)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中本人的最高学历、任职资格(职称)、毕业学校是否填写,是否更新。
(二)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中本人的证件照是否缺失。
(三)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中本人所在科室是否填写,是否更新。
(四)医师本人自行核查后,以上内容如未填写或未更新,请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校正。
四、具体校正流程
(一)医师个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民科微服务”-我的-我是医师-我的电子化注册系统-下拉导航-信息维护-所在科室设置/基本信息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点击进入-填写-确认提交。(首次使用者请先根据提示绑定个人账号)
(二)医务处登陆医师电子化系统机构端对医师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医师个人信息即时更新,医师执业证书电子证照同步更新。
五、注意事项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请各科室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通知及督促本科室所有执业医师(包括在岗、在职、外出进修、外出学习、下乡帮扶等外出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核校工作,确保人员信息更新及时、完整、准确,省卫健委将于近期对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将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 医务处办公室 黄兰晴
联系电话:9221 18798183684
医务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