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谈判药品、医保特殊药品相关政策解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通道”购药政策,加强国家谈判药、医保特殊药品相关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购药指引,满足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同时保障参保患者切身利益,根据国家、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有关医保政策内容解答如下:
一、哪些药品是国家谈判药品?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明确的国家谈判药品,具体药品见附件1。
二、什么是医保特殊药品?
医保特殊药品是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中价格昂贵、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限定用量的药品。
包括:1.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中按照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127个药品;2.经专家评审认定《药品目录(2022年)》中符合贵州省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41个药品,共计 168个医保特殊药品,具体药品见附件2。
部分医保特殊药品,且同时涉及重大疾病相关政策的,按实际情况处理。
三、什么是“双通道”购药?“双通道”购药对医保报销有什么影响?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院和特药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谈判药品、医保特殊药品购药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这两个渠道购药可享受相同的报销政策,申请特药患者选择“双通道”购药不会损害患者自身利益。
四、什么是特殊药品药店?目前贵州省有哪些特药药店?
是指满足特殊药品管理准入条件的, 通过综合考评且自愿接受医保协议管理的特殊药品零售药店,即“特殊药品药店”。定点零售药店已签订医保管理协议,详细情况请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障局。
五、“双通道”购药流程是什么?
六、具体医保政策请以参保地医疗保障局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