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遵义医科大学学术新苗培养
及创新探索专项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学校科研处安排,为保障学校科技人员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遵义医学院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遵医院办发〔2015〕28号)的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遵义医科大学学术新苗培养及创新探索专项项目,对获得国家级项目的科研人员进行后补助。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人员在4月20日之前将申请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交至学校科研处计划科(新浦校区行政楼210室)。
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的科研人员;
(2)尚在合同期内的国家级项目;
(3)实验结果为阴性的不能申报;
(4)学校已予配套的不得提出该申请;
(5)项目经费已合理使用完或剩余经费小于1万元。
联系人:孔宁静、骆冬梅、金靓
联系电话:28609676
科研部
2019年4月3日
遵义医科大学学术新苗培养及创新探索专项项目申请书(2019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