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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遵义医科大学学术新苗培养及创新探索专项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2019年4月3日  阅读次数:3435

关于开展遵义医科大学学术新苗培养

及创新探索专项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学校科研处安排,为保障学校科技人员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遵义医学院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遵医院办发〔201528号)的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遵义医科大学学术新苗培养及创新探索专项项目,对获得国家级项目的科研人员进行后补助。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人员在420日之前将申请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交至学校科研处计划科(新浦校区行政楼210室)。

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的科研人员;

2)尚在合同期内的国家级项目;

3)实验结果为阴性的不能申报;

4)学校已予配套的不得提出该申请;

5)项目经费已合理使用完或剩余经费小于1万元。

 

联系人:孔宁静、骆冬梅、金靓

联系电话:28609676

 

科研部

201943

遵义医科大学学术新苗培养及创新探索专项项目申请书(2019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