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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5月9日  阅读次数:5849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中的相关规定,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对“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建设项目”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遵义市大连路149号,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内

3)建设单位: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4)建设内容:项目在红线内建设儿科大楼1栋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儿科大楼包括地面部分20层,地下部分2层。诊疗科目有:影像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新生儿科、妇科、计生科、儿童传染科病房。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在国家《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未被列入。因此,用地符合现有土地利用政策。

综上,本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将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输送泵、运输车辆、电钻、电锤、无齿锯、多功能木工刨等这些设备噪声的声源强度在80100dB(A)之间,主要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设备噪声、人群噪声,本项目无大型设备运行,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工人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润湿、浇洒、回用等,不排放,工人生活污水经依托医院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项目东侧大连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遵义污水处理厂。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餐饮废水排入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传染病房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与其他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项目东侧大连路市政污水管网,经遵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所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施工场地平整、堆土、进出车轮带泥沙、拆迁过程、装修中会产生粉尘,对扬尘进行治理,以确保施工扬尘不对区域空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不影响周围人群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酒精及消毒水异味等。以上空气污染物经过处理后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取、弃土、装修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弃土对土壤资源的浪费、水土流失、弃土时对植被的破坏以及造成新的裸露地面,项目建成营运后,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5生态环境:项目区内无原生态植被,均为人工种植植被,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对土地的永久性占用而引起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的影响,以及挖、填土方而引起的取、弃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地面植被的破坏而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影响;营运期,项目通过绿化等措施,可以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施工期扬尘采取场地及时洒水,物料及时覆盖,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限制车速,加强管理,不使用无证、报废车辆。运营期食堂油烟经净化后引之屋顶排放,排放的油烟浓度达到《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汽车尾气、酒精及消毒水臭气经空气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处理: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场地洒水;营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餐饮废水排入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传染病房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与其他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项目东侧大连路市政污水管网,经遵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所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回填,部分分类回收,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点处置,生活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涂料、油漆桶送往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营运期由城市垃圾清运管理系统运送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医疗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防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将影响降到最低,夜间施工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发布公告提前通知可能受影响的人群,并做好协调工作。运营期无大型设备,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设备维护,车辆管理,禁止鸣笛。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人:罗工

联系电话:28608137

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63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1065861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6510日起,到2016524日截止。

 

 

发布单位: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发布时间:201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