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关于遴选第三方资产评估单位的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资产处置流程,确保医院资产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为我院提供报废资产评估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报废资产评估。
(2)评估目的:为医院报废资产处置提供依据。
(3)评估周期:自收到评估需求之日起15天内完成评估工作。
(4)服务期限:一年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我院报废资产进行评估,具体包括:
(1)根据我院的需求,对指定的报废资产进行评估;
(2)出具合法、合规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3)在接到我院评估需求后,及时响应并提供评估服务,确保评估工作高效完成;
(4)提供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咨询服务,解答我院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并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备案(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3个医疗设备类似资产评估项目(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资产评估经验(提供相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服务要求及技术规范
(1)评估机构需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确保在接到需求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
(2)评估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3)评估报告需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4)评估机构需对我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评估结果严格保密,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综合评定最高分为中标单位,若综合评分相同,则选择报价下浮比例高的一方为中标单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5.1投标报价分(满分30分)
(1)报价方式:现场报价,在评估资产原值的基础上报万分比,且不得超过万分之三,否则报价作无效处理。
(2)计分方式:
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30
说明:①评标基准价:满足要求的最低报价(万分比);
②有效报价:满足要求的各供应商的报价(万分比);
③价格分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
5.2服务方案分(满分40分)
(1)评估方法科学性(10分):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2)工作流程完整性(10分):工作流程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涵盖评估全过程;
(3)质量控制措施(10分):是否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服务响应速度(5分):是否能够快速响应招标人需求,提供及时服务;
(5)创新性及附加值(5分):是否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或创新性解决方案。
5.3类似业绩分(满分20分)
(1)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得2分,最高得10分;
(2)在上面第(1)款提供项目中每增加一个金额≥500万元的项目,每个额外加1分,最高加5分(无需重新供资料);
(3)项目获得招标人好评或表彰的,每个额外加1分,最高加5分。
5.4团队实力分(满分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且从业经验≥10年的,得5分;5年≤从业经验<10年的,得3分;≤5年,不得分;
(2)团队成员中每有一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得1分,最高得3分;
(3)团队具备相关行业(如医疗行业)资产评估经验的,得2分。
6.投标文件要求
6.1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如有);
(4)投标报价表;
(5)服务方案;
(6)类似业绩证明;
(7)团队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
(8)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近一年财务报表(经审计);
(9)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10)其他相关资料。
6.2投标文件格式及份数
(1)投标文件需按“7.1投标文件内容”所列格式及顺序编制,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7.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149号)设备维修科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17585931325办公室电话:0851-28608214。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
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9:30(暂定);
开标地点: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149号)设备维修科办公室(如若有变,将另行电话通知)。
9.其他事宜
1.报名需提供资料:
(1)项目报名表(见附件);
(2)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无需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重大处罚的声明;
(5)投标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6)该项目最终解释权为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设备处。
2.若结算价款时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万分比)与评估资产总值的乘积低于3000元的,以3000元进行结算。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设备维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