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医附院门诊直饮机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满足人民群众饮水服务需求,我院计划租赁14台直饮机安装在门诊楼和妇儿门诊楼。现需对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直饮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采购人: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采购内容:租赁直饮机14台(详见文件第四条技术要求)
3.预算金额:28000元/年
4.最高限价:166元/月,27888元/年
5.采购方式:线上询价
6.成交规则:最低价成交
7.服务期: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8.报价时间、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5点(北京时间)
(2)报价方式(电子邮件报价):将要求所需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请不要随意修改响应文件格式,修改的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发送至zyfyhqccg@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参与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直饮机租赁服务项目+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带有防伪二维码或编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接受第三方代缴)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8.采购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和其他从事管理的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开办、入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一经查实,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提供直饮水设备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技术要求
(一)产品规格性能技术说明
1.全封闭、一体式机身,后门可开启式结构设计,能够保障全天候不间断开水供应,随时取饮。
2.额定功率:≤3.8kW,额定电压:220V
3.热胆容积:≥10L,制热能力:≥20L/h
4.尺寸(mm):深度:≤450、宽度:≤400、高度:≤1500
5.适合使用人数:50-100人
6.具备以下保护功能:过流、溢流保护设计;物理过滤,无添加药剂;自冲洗防堵塞、防干烧保护等功能
7.具有水电分区,水电分离功能
8.具有加热、保温全自动控制功能
9.具有定时开关机功能
10.具有电脑控制功能
11.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二)供水要求
1.出水水质必须达到直饮水标准。采用纳滤过滤或RO反渗透技术,过滤净化方式:≥四级。且过滤顺序为:PP棉+活性炭+PP棉+纳滤/反渗透+后置活性炭。
2.每台直饮机出水口数量:≥2个,常温水出水口和热水出水口需分离,净水流量:≥0.40L/min。
3.带设备漏电保护装置。
4.常压式设计、加热无压力,具有双重过压保护功能。
(三)设备需执行的标准
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提供承诺函)。
五、商务要求
1、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提供承诺函)。
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换滤芯、更换设备、人工、税收等费用,即是包干价。
3、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修通路多样、顺畅,能够提供设备自动报修,机身二维码报修,客户经理专线等不少于三种沟通通道,保障及时处理设备的异常问题(提供承诺函)。
★4、应实时跟踪记录滤芯情况,检查滤芯使用状况,一旦发现制水出现异常或者达到滤芯的更换周期,应立即更换滤芯,并做好更换记录,记录能够通过扫描机身二维码实时查看(提供承诺函)。
★5、安装调试完毕后提供所有设备的出水CMA水质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标准、推荐性标准和通常标准;保证直饮水设备能够24小时供水,出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和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安全健康问题隐患。上述质量要求约定不一致的,以质量要求高的标准为准(提供承诺函)。
7、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直饮水设备、滤芯、耗材、零部件等)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均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协(学)会、企业的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通常标准、产品宣传说明等资料载明的要求,标准不一致时适用质量要求较高者标准。
8、所提供的设备应与院内水电设备及线路管路现状相兼容,能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和使用。
9、对公共区域集中饮水点安装废水储水箱,在每台直饮机旁安装可以放一次性杯子的杯架。
10、付款方式:每年的服务期结束后,自甲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付款。
11、所有直饮水机设备提供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12、净水设备与核心部件(含后续更换滤芯)必须为同一品牌的原厂正品。
13、承诺成交后提供后期设备运营维护人员的健康证明(提供承诺函)。
14、如后续采购人还需增加直饮水设备数量,可按成交人所报单价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金额不得超过成交总金额的10%。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文件开始使用后计算租赁期。
2、租赁期内产品的滤芯更换,日常维护,维修等影响正常饮水问题,须予以维修或更换的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租赁期内,供应商应明确所提供设备无故障开机时间(开机率不低于95%),如维修时间单次超过2天,总计超过6天,须提供备用机,如达不到开机率要求,租赁期顺延,并且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4、租赁期内的维修服务: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或线上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后,到达现场无偿负责设备的调试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成功处理相关故障,保证及时处理设备异常问题。(提供承诺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后勤处(行政楼7-8)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60801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说明
有意向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按照编码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须加盖公章再扫描)发送到邮箱(zyfyhqccg@163.com )。采购人将在2025年8月27日下午15点后统一打开邮箱查看报价并确定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