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区管理的通知
我院自2011年6月1日起,在内、外科大楼区域内实行了工作人员凭上岗证及住院患者家属凭陪护证出入管理,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医护员工的高度肯定和支持,医院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诊疗秩序明显好转。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院区管理,保障职工、患者及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安定、正常的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员工管理:
1、每日7:30~18:00,职工凭有效工作证件(工作证、职工卡)出入内、外科、门诊综合大楼。不按医院规定佩带胸牌上岗,携带早餐进入办公区域,违者扣罚10元/次。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违者扣罚50元/次。
3、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负责部门:院办、组织人事处、党办
(二)陪护探视制度:
1、住院患者家属(7:00~16:00)须凭陪护证进入内、外科大楼,无证者禁止入内。
2、16:00~22:00为探视时间,探视人员可进行探视。
3、每个住院患者配发2个陪护证,陪护证件押金50元/张。如丢失,押金不予退还。
4、各病区护士站负责陪护证的发放、收回及押金保管,并在患者住院当日24小时内,完成陪护证办理及发放。
负责部门:护理部、保卫处、财务处
(三)学生管理:
1、见(实)习学生须严格遵守医院考勤制度,并凭学生证、胸牌等有效证件,进入内、外科、门诊综合大楼。
2、见(实)习期间,学生着装得体、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严禁串岗。
3、积极配合科室相关工作,完成见(实)习任务。
负责部门:临床学院
(四)车辆管理:
1、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2、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员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
3、做好车辆停放登记,计时收费。
4、泊车人员须拥有相关资质,必要时代客泊车。
负责部门:保卫处
(五)通道管理:
安排专人对绿色通道、急救通道、消防通道和院区其他重要通道进行巡视和管理,保证安全、通畅。
负责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六)标识管理:
1、标识指示明晰,图形符号、消防与安全标识、英文译写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保持各科室、病区、门急诊、检查室等区域的消防、安全与公共服务标识的清洁。
3、发现标识缺损,应立即处理、修复。
4、未经许可,各科室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安装标识。
负责部门:门诊综合大楼由项目办负责,其他区域由党办负责。
(七)由院办、组织人事处负责督岗人员的排班,并对督岗人员是否履行职责进行督查。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该项工作。
2、督查人员按照值班计划,按时到岗(上午7:30~8:20;下午14:10~14:50),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督查记录(科室、姓名、事项),并落实整改措施。
3、督查结果通过电子屏、公告栏等予以公示,并将该结果纳入月度奖惩通报。
院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