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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  阅读次数:3658

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全体员工: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3月1日至3月20日系统实行预约制办理,3月21日起无需预约,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二、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综上,因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汇算操作方便快捷,无需签署授权书,也无需再向税务机关提供额外资料(只需要留存备查),建议全体员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清缴,为此,财务处安排专人,提供面对面、手把手、一对一等多种方式,协助员工办理汇算清缴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为了避免因漏缴税款带来的相关风险,同时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因此建议全体员工在APP中执行汇算清缴操作。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五、注意事项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六、警示案例

(一)多项收入合并计,补税退税都可能。

纳税人小李全年工资薪金20万元,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2万元,扣除符合条件的减除费用和各项扣除后,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需要补税560元。小李觉得,无论是工资薪金还是稿酬,单位和杂志社都已经给自己交过税了,没必要再补一笔钱,而且身边的朋友大多数都是退税,怎么自己就是补税呢?于是迟迟未办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发现后向他讲解了税收政策,督促他及时办理了补税申报。

温馨提示: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我国开始施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需要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该制度使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同等收入水平的人税负相同,促进了分配公平,是国际通行做法。一般来讲,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各项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的税率高于预缴时的税率,就会产生补税。小李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适用25%税率,预缴稿酬所得个税适用20%税率,合并计算后,稿酬所得也要适用25%的税率,因此需要补税560元。办理年度汇算有补有退,都是正常情况,大家要平常心看待。

(二)汇算补税是义务,应办未办有惩罚。

纳税人小张由于其2022年度在多个单位任职,也取得了一大笔稿酬,导致其平时扣缴的税率低于2022年度汇算的适用税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缴税款。在汇算时,小张打开个税手机APP看了一眼,发现要补好多税,觉得税务机关不一定能找到他,迟迟没办理汇算缴纳税款。2023年8月,经多次提示无效后,税务机关依法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小张收到通知书后说: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早办了,税款没少缴,还有一笔滞纳金,亏大了。

温馨提示: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加处罚款,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

    2. 个人所得税汇算服务与风险提示十三案例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5/c5221740/content.html

    3.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标准申报流程

    税务局联系人:贵州省纳税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12366

    单位联系人:段永恒、刘国梅、周一滨

    联系电话:0851-28608100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