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
科室:法医鉴定中心
刘莉,女,博士研究生,法医学副教授,法医物证学教研室副主任,法医物证学课程负责人,贵州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委员。2004年本科毕业于华北煤炭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0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专业,同年进入遵义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工作,2012年晋升为法医学副教授,2016年考入重庆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长期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和法医临床、法医物证的法医鉴定工作,发表论文十余篇,主要研究方向: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