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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共遵义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2日  阅读次数:6226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及时足额收缴党员党费,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认识,帮助党员掌握收缴党费的具体规定,更好的履行党员义务,现就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费交纳基数

按月领取工资的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对于只在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职业年金不纳入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二、党费交纳比例

在职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工资收入(按照党费公式折算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党费计算方法

1、在职职工党员

党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个人所得税-公积金统发-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保-养老保险金)×党费交纳比例。个人所得税计算工资收入部分。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发合计-公务移动话费-公积金统发-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保-养老保险金)-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见附件1

2、离退休党员

离休党员党费=(岗位工资+离退休补贴)×党费交纳比例。

退休党员党费=(退休时的基本退休费+退休后历次增加的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党费交纳比例。

3、学生党员

在校就读的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费计算方式与正式党员相同。

5、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总支)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费收缴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收取党费后每季度上交基层党委(总支),各基层党委(总支)每季度收齐党费后交财务处并报组织部备案。党员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交纳党费的,经支部同意可补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作限制。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学习,强化督查。各基层党委(总支)要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掌握党费收缴工作要求;党务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各基层党委(总支)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各支部党费规范交纳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支部,责令限期整改。各党支部每年年底在专题组织生活会或支部大会上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2、严格标准,建立台账。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党费收缴基数、比例、计算方法等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严格按照标准计算党员党费,对支部党员2017年以来交纳党费进行核查,使每名党员清楚自己应交多少党费。建好党费收缴管理台帐,认真填写支部党费收缴明细表,在职职工党支部填附件2,离休党支部填附件3,退休党支部填附件4,学生党支部填附件5。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每季度汇总所辖支部党费、填写附件6,将党费统一交财务处后将收据复印件连同附件6和支部所交附件原件报组织部备案。

3、珠海校区党委、第一附属医院党委、第二附属医院党委、第五附属医院党委、口腔医院党委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中共遵义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314

 

 

 

 

 

附件1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