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
须参加公需科目学习、测试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人社厅通知,2016年、2017年继续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的学习、测试工作,各级别任职资格文件须待公需科目成绩出来再行文。因此,2016年度通过各级别职称机构及我院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17年1月16日前完成学习、测试工作,并将《测试合格证》及时交到组织人事处劳资科,以便向各级职称评审组织机构申请核准行文。
参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于2016年12月29日以后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guizhouzj.chinahrt.com)”上进行身份注册,并缴费,测试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立即打印《测试合格证》。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大数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http://gz.hrss.gov.cn/art/2016/12/28/art_29_38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