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护士条例》的通知
遵医护字(2008)第03号
各护理单元:
《护士条例》已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请各病房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内容下载地址:点击“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网 → 护理之窗版块”。
护理部
200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