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 自强 敬业 创新
您的位置:首页 > 就医指南 > 健康教育

你我共同参与 依法防控结核——第1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作者:呼吸二科:聂进、石青红  2014年3月24日  阅读次数:3696

你我共同参与  依法防控结核

——第1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阳春三月,我们即将迎来2014年3月24日第1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

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95年将每年3月24日定为“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以纪念结核杆菌的发现者 — 德国科学家罗伯特科赫(Robert Koch),并呼吁各国政府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普及公众的结核病防治知识。

结核病是伴随人类历史最长的古老疾病。在抗结核药发现之前,结核病是不治之症,曾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肆虐流行,被称为“痨病”和“白色瘟疫”。20世纪40年代后多种抗结核药的相继发现使结核病成为可治之症。但是,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过度乐观、结核病防治组织的削弱、艾滋病流行及结核耐药菌株的产生等因素,使结核病疫情在20世纪90年代卷土而来,全球广泛流行,成为重大的公共问题和社会问题。在全球传染病中,结核病成为成年人的首位死因,每年尚有30万儿童死于结核病。目前全球有近1/3的人感染了结核杆菌,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约2000万,每年新发结核病人约800~1000万,每年约有300万人死于结核病。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2010年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结核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 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我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人数现居世界第二位,耐药肺结核病人数居世界第一位,结核病人(约450万)中80%在农村,75%的病人为中青年。如果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在未来的10年,我国可能有近5000万的感染者发生结核病。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各级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社会公众结核病防治意识。

向公众(包括政府领导、医务人员、患者、密切接触者、流动人口和教师)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和相关知识,对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至关重要。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包括:

1.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1)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杆菌引起慢性传染病,结核杆菌可以侵犯人体各种器官,但主要累及肺脏,引起肺结核。肺结核是我国发病、死亡人数最多的重大传染病之一。

(2)肺结核主要通过咳嗽、打喷嚏传播。

(3)勤洗手、多通风、强身健体可以有效预防肺结核。

(4)咳嗽喷嚏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如果咳嗽、咯痰2周以上,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2.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1)对咳嗽、咯痰两周以上的患者要警惕肺结核。

(2)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依法报告、转诊。

(3)要对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3.面向肺结核患者的核心信息

(1)坚持完成全程规范治疗是治愈肺结核、避免形成耐药的关键。

(2)避免肺结核传播是保护家人、关爱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4.面向密切接触者的核心信息。

(1)要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坚持完成规范治疗。

(2)如出现咳嗽、咯痰要及时就诊。

(3)注意房间通风和个人防护。

5.面向流动人口的核心信息

(1)肺结核诊治优惠政策不受户籍限制。

(2)患者尽量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疗;如必须离开,要主动告知主管医生。

(3)患者返乡或到新的居住地后,要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

6.面向教师的核心信息

(1)结核病检查是学校常规体检项目之一。

(2)教师有义务对学生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并督促咳嗽、咯痰2周以上的学生及时就医。

(3)学校依据结核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断证明,管理学生患者的休学、复学。

让我们以开展第1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为契机,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加大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推进依法依规防治和《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做好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共同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