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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新蒲团购房申购的补充通知

来源:医院工会  作者:医院工会  2014年3月13日  阅读次数:4436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关于学院新蒲团购房申购的补充通知

根据遵义医学院新蒲团购房职工住房小组指导意见,对学校新蒲团购房申购补充通知如下:

1、遵义医学院新蒲团购房的申购范围扩大到广泛意义上的遵义医学院(含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遵义医学院第五附院)职工(含在编和非在编),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岗的在编和非在编职工、离退休职工均可以参加学校新蒲团购房申购。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岗的非在编职工指与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签署劳动用工合同的、在岗的非正式编制职工。

2、夫妻双方均属于上述广泛意义上的遵义医学院职工范畴的,视作“双职工”,“双职工”其中一方在附属医院工作的,可以分别在学校和附属医院同时申购新蒲团购房,但不享受双职工加分待遇。

3、第一阶段(2014228日前)已申购的新蒲团购房,选房办法按照原方案执行。228日后申购的新蒲团购房,按照预交款先后次序选房。但必须在331日前足额缴纳团购房预缴款5万元整,逾期视作自愿放弃。

4、所有有资格申购团购房的职工本人不愿参加团购的,可将该申购资格作为一种资源对外转让。但申请团购时应先以有资格参加团购的职工身份进行申请,之后再办理转让手续。经了解,若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进行户主更换,则可避免缴纳过户费。若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决定放弃购买团购房的,可申请无息足额退回团购房预缴款。

5、附属医院新蒲团购房优先满足在新蒲医院工作的职工。具体方案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