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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附院编制干部职工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2013年7月30日  阅读次数:6188

关于收集附院编制干部职工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的通知

各工作部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医院干部职工的档案材料,给组织利用、个人晋升职务(职称)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请各工作部门领导利用早上交班会等时机通知本部门所属人员将个人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按规定时限上交科室。

收集人员范围:附院编制正科级干部及以下人员(处级干部、学编附岗、口编附岗、院内招聘人员不列入收集范围)

收集证书范围:个人取得中专(高中除外)及以上所有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

上交时限:请以科室为单位收齐后于89日前上交医院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联系电话:8608700,内线:8700

 

遵医附院组织人事处

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