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伟等医师授予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公示
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对在岗执业医师、执业麻醉师进行“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权”考试,下列医师考核合格并授予”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权处方权”,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有异议及时向医务处反馈。(联系电话:8225、8228)
公示时间:7天(2012年9月10日-9月17日)。
医务处
2012年9月10日
附件(点击查看):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培训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