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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十佳党员”的通知

作者:遵医附院党办发[2O12]11号  2012年5月22日  阅读次数:4438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关于

评选“十佳党员”的通知

遵医附院党办发[2O12]11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的隆重召开,根据遵医附院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于“七一”前夕评选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十佳党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医院实际出发,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它各项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参照遵医附院党发【2012】6号文件内容,2010年以来已获得各级“十佳党员”称号及省级以上表彰的同志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1、民主推荐阶段(5月23日-6月5日):每个党支部根据评选标准及条件民主推荐候选人一名,并于6月5日前将姓名及主要事迹(200字以内,电子版)报党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  乐            电  话:8608299

邮  箱:db8299@163.com

2、评选阶段(6月6日-6月15日):由各党总支(支部)书记、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评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排名前十位的候选人报附院党委批准。

3、公示阶段(6月16日-6月22日):对评选出来的十佳党员在全院进行公示。

四、表彰

对评选出的“十佳党员”,党委将在“七一”建党节期间在全院予以表彰和奖励。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