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申报的注意事项及流程
随着临床医疗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不断开展,我科积极为临床服务,尽量以最快速度为各科开展的新项目做好项目成本测算,同时努力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合法收费标准。为了让科室清楚了解新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程序,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及程序公示如下: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国家立项后方能申报;
二、各科室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并附成本测算相关资料、项目内涵及临床意义、新项目操作流程等;
三、价格科审核相关资料后,由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提供相关数据,价格科进行成本测算;
四、成本测算完成后报院办,由院办出具红头文件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初审;
五、物价局和卫生厅形成初审意见后下达我院;
六、价格科接到初审意见后,按意见要求完成项目的复审材料,并组织专家前往物价局和卫生厅参加新项目听证会;
七、通过物价局和卫生厅审批的新项目,在接到正式文件时按规定维护到价格科,并告知各科室按规定收费。
流程图:
价格科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