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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2009年7月1日  阅读次数:12713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为管好、收好、用好医院的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会员服务,为遵医附院的建设、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我院工会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工会财务制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开展职工教育、职工福利和职工群众活动。以为职工利益服务,为工会自身建设服务,为医院文化建设服务为目的。合理安排,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接受职工会员的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二、工会经费的来源

附院工会所有经费由附院财务处统一代管。其经费主要有以下三种来源:

l、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附院财务处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医院行政为支持工会开展(全院性)大型活动项目而加拨的专项款;

三、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职工福利费:核算重大节日向职工发放的慰问品费、职工直系亲属或职工亡故的慰问费、对生病住院职工的探视费等。

2、困难补助费:核算因病致贫、大病困难、治疗期间的工伤或其它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职工的补助费。

3、竞赛活动费:核算工会组织的和配合行政工作组织的劳动竞赛、知识竞赛、技能评比和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消防等各种专项专题教育活动所需的开支及奖品。

4、职工表彰费:核算对医院优秀员工、岗位能手、生产标兵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费用。

5、福利设施费:核算各类福利设施、资产、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设施的费用开支。

6、文体活动费:核算组织文体活动所需费用和购置文体活动器材费。

7、教育参观费:核算组织职工参观、展览、观影及工会干部培训的费用。

8、管理经费:核算工会管理所需的办公费用和兼职管理人员及财务代管人员的补贴费用;核算工会银行存款账户的利息收入(冲减本科目)。

9、上缴经费:核算按上级工会规定按标准上缴的工会经费。

四、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

1工会经费使用必须以“三服务”为宗旨,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把有限的经

费用于加强维护权益、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等工作的需要,以及文体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多样的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活动中。

2、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每年初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各部门工会主席做出预算计划。预算计划应结合工会本年度工作

计划,经工会委员会开会讨论通过,及时交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并报院务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3、医院工会应将会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本院工会活动及慰

问本院教职工等,不得将经费任意发放和用于不相关的支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同样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查,定期向各部门工会公布账目。

4、工会经费要体现自主管理、使用顺畅、办事高效的原则。在用款计划外的支出中:

1000元以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10003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分管院领导同意,报党委书

记审批后方可执行;

3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工会主席办公会和工会委员会开会讨论通过,经分管院领导同意,报党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执行。

5、收入款项必须由出纳开具发票或收据,一切支出款项必须办理报销手续。

6、经办人员购物时,必须向收货单位索取税务正式发票。

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小额开支,应持盖有公章(财务章)的收据或付款证明,有工会经办人(至少2人)在收据或付款证明上签字,送领导审批后报销。

7、为了加强、支持附院各部门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工会每年按在职职工人数每人120元的标准,每半年分别拨给各部门工会。由各部门工会专门用于开展各项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8、各部门工会必须坚持民主理财,按照工会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项开支的发票、凭证,必须由3人以上经办人签字,部门工会主席审批签字后,交工会备案。
    9
、本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自200971开始执行。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会

20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