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黔人社通【2018】394号文件通知,请我院参加2018年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于2018年12月17日前上相关网站完成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并打印合格证交组织人事处劳资科。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组织人事处
2018年12月7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9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