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 自强 敬业 创新
您的位置:首页 > 组织人事 > 人事管理

关于我院2018年度高教、实验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2018年9月19日  阅读次数:2898

关于我院2018年度高教、实验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实验系列及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16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遵义医学院有关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高教系列、实验系列职称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登记时间:

为了便于管理,请申报人员2018920日—25日通过OA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打开OA系统 →工作流 →新建工作 → 人事处公共事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或专业技术中级评审申报表<非卫生专业>)→按照表格规定填写申报表→ 转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转组织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到劳资科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1、申报实验系列、高教系列教授职务及无自主评审权副教授职务

材料报送时间:2018920日—926日(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2、学校自主评审副教授、讲师:

材料报送时间:20181023日—26日(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三、限额推荐问题

按照黔教师发【2018164号第十条规定:“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人才结构、人才引进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发挥岗位聘用的激励作用,原则上按单位上年度末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的40%确定当年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的相应人数”。

四、评审工作中应注意的其它问题

1、要加大职称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力度,加强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四)教学评价积分的审核工作,切实落实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2、申报人在优先完成《遵义医学院高教系列教学工作量折算审核表》(见附件九)后,再到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完成《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二)中的“活页”及 《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审核盖章工作。

3、论文检索及查重工作:申报人员的所有论文论著必须提供具有查重资质单位提供的检索及查重报告。查询结果被认定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提请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处理。

4、论文自查工作:按照省厅文件精神,申报人提供的所有论文论著,需由个人自行提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者权威期刊查询网站的期刊查询信息,自行查询的期刊查询信息打印件及论文原件作为支撑材料一并报送参与评审。申报实验系列、高教系列教授职务的老师须提供“贵州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查重及检索报告、自主评审的老师提供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查重及检索报告

5、 申报教授职务的人员在1013日前需指定一篇代表论文或论著(抹掉单位及个人信息,PDF格式)电子版交医院组织人事处劳资科,劳资科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网络匿名评审。

五、   未尽事宜,请与医院组织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 钟晓琴   杨乐

联系电话: 28608387

 

 组织人事处

2018919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