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州省行政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8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调整后的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实行全年统一作息制度,取消夏季、冬季作息时间。自2010年3月8日(星期一)起全院作息时间调整为: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