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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2009年7月5日  阅读次数:12495

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理,净化医疗环境,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与要求,结合“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建设年”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与各部处、科、总支、支部签定年度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加强对全院职工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培训,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干部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增强干部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职工的道德观念和服务意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思想。

①与检察机关、监狱部门联系,在适当的时候邀请检察机关的同志来院作警示教育报告,或组织副科以上干部、在重要经济岗位的同志到监狱听取职务犯罪人员忏悔报告。

②组织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药品管理人员、设备、基建管理人员观看中纪委编制的警示教育录像。

③实行干部述廉制度,各级干部年终在作述职时必须同时作述廉报告。

④对涉及药品购销、使用,大型设备、高耗材购销、使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警示谈话,警钟长鸣。

(二)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医药购销行为。

1、全面贯彻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遵医附院药事管理实施细则》与《遵医附院药品采购制度》文件精神,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

2、全面贯彻《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设备、基建项目招标管理规定》,继续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医疗设备采购行为。

3、加强对医药购销工作的全程监督,遏制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二次攻关”,保证医药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患者利益。

(三)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杜绝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促进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从医。

2、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制定临床诊疗路径、诊疗常规、用药指南、高价诊疗项目使用规范、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加强医疗收费管理,严格实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度和住院费用清单制,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提高收费透明度,防止重复计费、多收费、乱收费等问题的发生。

(四)深化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实行“以考促纠、以考促查”,促进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五)强化监督,加强治理

1、进一步开展我院制定的“八条禁令、五项承诺”实施检查工作,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更好地树立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纠风工作要求,加强对医院“三重一大”项目的集体决策机制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大型修缮工程、药品以及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建立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大型设备、药品、医用耗材申请和采购制度,防止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3、加大对“开单费、统方费”的治理查处力度,凡医务人员收受了药商的开单提成,药剂科人员向药商提供了处方统计,收受了统方费,充当了医药代表,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按规定处理。

4、执行大处方公示制度和处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带有倾向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在制定政策、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上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注重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坚决查处医疗乱收费、开单提成等行为,严肃查办医药采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组织查办案件推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00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