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 自强 敬业 创新
您的位置:首页 > 就医指南 > 特色医疗

我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来源: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作者:程华刚  2007年11月23日  阅读次数:14376
 

我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规范化建设

取得重大成效

(程华刚)

 

我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根据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重点加强了办公场地、管理制度和鉴定能力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成效。贵州省司法厅将全省唯一的“司法鉴定人(法医临床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设立在我院,充分肯定了我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1、办公场地规范化建设

2007111正式启用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办公专用场地位于行政大楼左侧一楼,使用面积150m2,分为接待室、活体检查室、鉴定办公室、档案室和主任办公室5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在接待室,设置20座位的机场椅、冷暖型饮水机、冷暖型空调、咨询电话、登记台及公布各种流程和执业信息公;在档案室,设置了可供30年使用的档案柜、空调和查阅梯;在鉴定办公室,设置3台台式电脑、一台手提电脑、二台打印机及扫描仪、刻录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在活体检查室,设置了检查床、检查椅、空调、屏风、活体检查专用箱、专用照像机等。为被鉴定人提供了方便舒适的服务环境,为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创造了高效和人性化的办公条件,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新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补充、完善了以下25种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守则》、《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鉴定委托与受理程序》、《司法医学鉴定回避制度》、《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司法医学鉴定保密制度》、《司法医学鉴定委托与受理流程》、《司法医学鉴定活体检验流程》、《司法医学鉴定文书签发流程》、《司法医学鉴定时限规定》、《投诉处理程序》、《印章管理规定》、《外出学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鉴定办公室例会制度》、《鉴定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管理机构分布》、《管理人员分布》、《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执业信息公布》、《不受理委托告知制度》、《会鉴制度》、《委托受理协议书签暑制度》。

3、鉴定能力规范化建设

(1) 加强培训:在鉴定中心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均为所在专业技术权威,全部接受司法厅培训,其中主要业务骨干均接受司法部培训并取得主任医师、法医学教授和副主任法医师三重高级职称。

(2) 加强联系:鉴定中心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湘雅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西南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保持密切的业务联系,广泛进行学术交流。利用省司法医学鉴定人(法医临床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促进鉴培相长。

(3) 整合资源:鉴定中心充分整合学院法医学专业教学资源,提升鉴定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鉴教相长。

(4) 加强自学:鉴定中心利用《例会制度》、《会鉴制度》和《科研奖励制度》等,及时交流内部信息,调动司法鉴定人的自学积极性,发表司法医学鉴定相关论文10,促进鉴研相长。

 

我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将沿着“鉴、教、培、研”四维一体的发展思路,促进鉴教相长、鉴培相长、鉴研相长,创全省司法医学鉴定示范中心,争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司法医学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