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关于在全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遵医附院院办发〔2008〕8号
各工作部门:
一、各处长、科主任、科长和护士长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把消防安全列入日常管理,做到每日一小查,每周一详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疏忽任何一个火灾隐患的细节。一旦发生火灾,将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各部门每周须有消防安全检查的自查记录,记录本由保卫科在本月内发放并进行每月检查。
三、后勤管理科对消防设施必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有专门的记录和负责人。
四、各部门在本周内将自查隐患和整改意见报保卫科。
五、保卫科牵头,后勤管理科协助在本周内按规范对全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总结在本周内报院办公会。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