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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康复医院后勤服务公司食堂9·20漏水事件的处理意见

作者:院办  2012年11月28日  阅读次数:6966

关于对康复医院后勤服务公司食堂

9·20漏水事件的处理意见

【事件概况】

2012年9月19日15:00,我院四面山康复医院后勤服务公司食堂施工方(贵州鼎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工作时挖断水管,导致15:00-19:00期间四面山院区整体停水。期间有人使用食堂二楼包间厕所后,未拧紧洗手池的水龙头,以致在19日19:00恢复供水后至次日08:00间,自来水从该厕所不断漏出,流入楼下电信网络机房,使大部分机房设备受损,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近14万元。

【处理意见】

经11月7日院长办公会同意,医院指派院长助理郑洪负责调查本次事故过程及责任人。经现场取证、个别交谈、会议讨论等方式,确定原因如下:

食堂施工方(贵州鼎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恢复正常供水时,未通知康复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有主要责任;康复医院、后勤服务公司、信息科及后勤处对公共设施使用不当,在恢复供水后,未及时发现漏水情况,存在管理漏洞,负次要责任。经2012年11月14日院长办公会讨论,形成以下处理意见:

一、信息科系事发厕所的直接使用者,扣罚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元)。

二、事发厕所属后勤服务公司食堂的管理区域,扣罚后勤服务公司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元)。

三、后勤处、康复医院因管理疏忽,各扣罚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元)。

四、各工作部门需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病人及其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贵州鼎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损失另文处理。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