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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1年1月13日  阅读次数:9466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附院各部、处须对收到的各类文书档案进行及时登记、造册、传阅等按我院收文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及时上架归档,避免档案流失。

2、每年六月把上一年的文书档案整理归类,按遵医附院档案归类范围和分类标准进行归类并进行编目,整理完毕移交给附院档案科。

3、附院档案科须对我院各部、处移交给的档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认真填写移交清单,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4、我院档案科对档案进行归档,装订成册,建全宗目录等相关的档案整理工作。

5、我院的档案不得随意复制,须经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才得以复制。

6、凡涉保密文件概不对外查阅,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方可查阅。

7、档案科库房的管理严格按照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鼠防尘进行管理。

8、兼职档案人员应负责文件的收集、保管,并按期归档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违反者应给予批评、行政或经济处罚。

9、档案遗失的人员处罚按《国家档案法》规定执行。

10、档案人员每月对档案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记录。如有特殊情况立即检查,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11、档案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交、销毁,全宗和案卷数,利用情况等及时做好统计工作。

12、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材料的鉴定销毁制度,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未经鉴定和批准的档案材料不得销毁。

13、档案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并采用新的科学技术,使档案管理逐步进入现代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