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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1年9月28日  阅读次数:8310

关于2021年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部门:

2021年国庆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警示。各党(总)支部、各部门要认真做到,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总体发展态势和阶段性特征,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节日期间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照开展自查,从中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以上率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通过部门会议、发送廉洁短信等多种方式做到节前教育提醒全覆盖。

二、严明纪律规定,持续形成震慑。节日期间,各党(总)支部、各部门要抓好节日值班值守,严禁脱岗、空岗、漏岗;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大操大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送茅台酒、大闸蟹、商场、超市购物卡和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利用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酒驾醉驾、聚众赌博等;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坚决防止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涣散等问题;加强对违规吃喝、餐饮浪费问题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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