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年终决算及报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决算和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卫生年报工作的通知,医院年度财务决算须于2021年1月10日前上报,财务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账报账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需相关部门预以支持配合。根据《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规定,将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相关工作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完整反映医院年度预、决算、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及时、规范结账,根据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和财务年报,需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汇编数据资料,及时报送相关套表、编制说明及分析报告。
二、具体要求
(一)财政项目专项补助资金,须于12月24日审签完毕,并交会计科办理支付手续。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财政规定,财政资金未按预算执行的,将被财政全部收回并问责,且不再返还。同时,将按比例扣减2020年财政预算。
(二)费用报销及资金支付
2020年医院预算执行及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请全院职工将2020年已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于12月29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及支付手续(当年费用当年报销,当年预算当年执行,2020年的财务事项需于该日期前办理完审批手续报财务并完成支付,当年未执行预算如在2021年需继续执行的,需在2021年预算申报编制时重新申报)。
(三)设备处、后勤处及药剂科入库单据报送时间要求
1、截止2020年11月31日前入库的所有单据,需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6:00前完善手续并报财务处会计科。
2、12月1日-12月20日入库的所有单据需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6:00前完善手续后报财务处会计科。
3、12月21日-12月31日入库的所有单据需于2021年01月4日下午6:00前完善手续后报财务处会计科。
(四)资产清查
各职能部门2020年12月31日前须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于2021年1月5日前将审签手续完备的盘点表报会计科。
(五)12月报表报送日期
1、病案月报请于1月5日传至会计科;收入日报1月4日前报会计科;医保结算应收社保报表,设备处、后勤处、药剂科、输血科、供应室消耗报表与1月4日下午6:00前报会计科。
2、奖惩通报:请于2021年1月4日前报经改办
(六)债权债务的清理
1、各职能部门对医院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包括设备、药品、材料、基建及医保等。
2、住院结算科对住院病人欠费进行清理
请于2021年 1月5日前将清理的病人欠费情况(无法收回的病人欠费,以及2020年病人欠费明细)报会计科。
3、职工因公借款清理
按财政厅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借款文件精神要求对国家公职人员因公借款进行清理,要求在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
1)各科室清理本部门职工因公借款情况,因公借款事项已完毕的,请于12月31日前到财务处报销冲借款。逾期未归还借款的,根据公务借款管理规定将从工资中扣回;如需继续挂账的请按人按笔填报借款事由、挂账原因、预期报账时间,负责人签字后报会计科。
2)医务处对医疗纠纷欠款进行清理
请于12月31日前清理医疗纠纷欠款,并及时进行报账,并将清理结果报会计科。
(七)2020年应支出未支出部分,如卫生津贴、夜班津贴、行总值班补贴等请各职能部门于1月4日下午6:00前报会计科。
(八)对账
请各职能部门1月5日起至1月7日与会计科相关岗位进行对账,具体包括药剂科、设备处、后勤处、输血科及医保结算科等。
三、年报基础数据时间要求
由于年报基础数据包含人员、设备、基建及房屋建筑物面积等,请相关职能部门于2021年1月6日前报相关数据到会计科。
四、年报编制、审批及报送
财务处会计科在2021年1月6日前规范完成账务处理,1月7日前完成与职能部门及财政对账,及时完成相关套表、编制说明及分析报告析,经审批后报财政及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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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规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