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放假期间,门诊照常开诊(5月3日星期日按现行规定不开诊);急诊科24小时应诊;手术科室做好手术安排。
三、各部门做好值班安排、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完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值班人员保持通讯通畅。
院办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