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年元旦、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门诊从1月24日(除夕)起停诊,1月28日(正月初四)开诊。
四、门诊停诊期间,请保卫处、信息处、门急诊收款处及超声科、影像科、检验科、心电图科等辅助检查科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障急诊正常运转。
五、节假日住院部不停手术,急诊24小时接诊,随到随诊治,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
六、各部门做好防火、防盗及节水、节电工作,备好抢救必需物品。
七、各部门人员如有外出休假,请安排好后备人员,并留下通讯方式。
八、请各部门、科室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值班表交到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