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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2019年1月17日  阅读次数:4175

关于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关于贵州省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卫健发〔20192号)文件精神,及市卫计委有关要求,现将我院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110-124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

根据市卫计局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由医院负责收集报名资料(含报名费),统一送市卫生人员教育中心现场确认。因此,申报人员请于2019118日至25期间,将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劳资科审核。申报人参加考试应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条件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最低三年)劳动合同基础上,用人单位可推荐参加相应专业中级资格的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报考中级资格条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基层”是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的“乡镇”)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12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2008 5月《护士条例》施行后,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聘任时间达到规定条件申报上一级资格考试事宜

1.2008 10月启动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开始至今,按照《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发放护理初级()资格证书,在达到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届毕业生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次年9月起计算;往届毕业生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参加考试合格当年9 月起计算。申报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或《贵州省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200810月以来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并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应届毕业生任职资格时间从次年9 月起计算,往届毕业生任职资格时间从当年9月起计算。申报人在担任护士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其他规定

(一)关于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及执业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二)关于转岗申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

(三)考试成绩及效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 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五)专业类别合并事宜

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新增考试专业。2019 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基础知识

52526

 

612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药学(初级士)等112 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基础知识

525

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26

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护理学(初级师)等7 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的收取,按照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均为每人每科70 元。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 59-62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三)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1号)和《关于2019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38号),以及我省现行卫生系列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docx

附件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附件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和任职年限对照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