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呼吸一科和呼吸二科的决定
为适应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经附院党委2007年12月10日研究决定成立呼吸一科和呼吸二科,撤消原呼吸内科、呼吸结核科建制。
呼吸一科编制床位47张,位于内科大楼8楼;
呼吸二科编制床位69张(含旧住院楼结核病房39张),位于内科大楼9楼;
呼吸一科和呼吸二科从2008年1月1日起为各自独立核算单元,纳入我院临床科室管理序列。
2007年12月14日